合同变换

定义

阶方阵。如果存在一个可逆矩阵,使得

则称矩阵 合同的 (Congruent),记作 。由可逆矩阵 实现 的变换称为合同变换

对于二次型 ,作可逆线性变换 ,得到新的二次型:

  • 合同二次型:若两个二次型的系数矩阵 是合同的,则称这两个二次型是合同的。
  • 合同标准形/合同规范形:任何一个二次型都与一个标准形(或规范形)合同。一个二次型的标准形不唯一,但它们都互相合同。

性质

合同关系是一种等价关系,满足:

  1. 反身性。因为存在单位矩阵 使得
  2. 对称性:若 ,则 。因为若 ,则
  3. 传递性:若 ,则 。因为若 ,则

合同矩阵具有以下性质:

  1. ,则它们的相等,即
  2. ,则 对称矩阵当且仅当 为对称矩阵。
  3. 可逆,则 也可逆,且
  4. ,则转置矩阵 。因为若 ,则

惯性系数的判别(标准形)

正负惯性系数二次型通过合同变换化为标准形后,平方项中正系数的个数(正惯性系数 )和负系数的个数(负惯性系数 )。正负惯性系数由矩阵唯一确定,是重要的不变量。

顺序主子式法

此方法通过计算二次型对应实对称矩阵 的各阶顺序主子式来确定正负惯性系数。

定义 阶矩阵 顺序主子式 指的是由 的前 行和前 列构成的子矩阵的行列式。

判别法则

前提条件:矩阵 的所有顺序主子式均不为零,即 对所有的 成立。

  1. 构造符号序列:
  2. 负惯性系数 等于该序列中符号发生改变的次数(变号数)。
  3. 正惯性系数 等于该序列中符号保持不变的次数(保号数)。

并且,有

示例: 设某二次型的矩阵 的顺序主子式为 , , 。 符号序列为:

  • :符号改变,变号数 +1。
  • :符号改变,变号数 +1。
  • :符号改变,变号数 +1。

总计变号 3 次,保号 0 次。

因此,负惯性系数 正惯性系数

注意:若存在某个 ,则此方法失效,应使用下面的初等行变换法。

初等行变换法

此方法本质是配方法,通过对矩阵 进行特定的初等行变换,将其化为上阶梯形矩阵,通过阶梯形矩阵的对角元素(主元)符号来判断正负惯性系数。

操作步骤

  1. 对二次型的实对称矩阵 进行初等行变换,将其化为上阶梯形矩阵。
  2. 在变换过程中,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:
    • 不进行行交换操作 ()。
    • 行倍乘时,乘子 必须为正数 ()。通常为避免改变主元数值,只使用 这一种行变换。
  3. 变换为上阶梯形矩阵后,其对角线上主元(即每行第一个非零元,在此操作下它们必然位于对角线上)的符号即决定了正负惯性系数。
    • 正惯性系数 = 对角线上正主元的个数。
    • 负惯性系数 = 对角线上负主元的个数。

优势: 该方法具有普适性,即使顺序主子式为零,该方法依然有效,是求正负惯性系数的通用方法。

示例: 设矩阵 。 这里 , 。顺序主子式法失效。

使用初等行变换法:

设矩阵

得到的上阶梯矩阵对角线上的主元为

所有主元均为正数。

因此,正惯性系数 负惯性系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