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1 常数项级数
常数项级数
正向级数
正项级数 ,其中 。
- 收敛判据: 正项级数收敛的充要条件是其部分和数列 有界。
- 常用审敛法:
- 比较审敛法:
- 设有两个正项级数 和 。若 ,则当 收敛时, 也收敛;当 发散时, 也发散 (大收小收,小散大散)。
- 极限形式(常用): 设 。
- 若 ,则 和 同敛散。
- 若 ,且 收敛,则 收敛。
- 若 ,且 发散,则 发散。
- 比值审敛法(达朗贝尔判别法):
- 设 。
- 若 ,级数收敛。
- 若 或 ,级数发散。
- 若 ,方法失效。
- 设 。
- 根值审敛法(柯西判别法):
- 设 。
- 若 ,级数收敛。
- 若 或 ,级数发散。
- 若 ,方法失效。
- 设 。
- 积分审敛法:
- 若 在 上非负、单调递减、连续,且 ,则级数 与反常积分 的敛散性相同。
- 比较审敛法:
- 两个重要的级数:
- p- 级数: 。当 时收敛;当 时发散。
- 几何级数(公比为 q): 。当 时收敛,和为 ;当 时发散。
交错级数
形如 或 () 的级数。
- 莱布尼茨审敛法: 若交错级数满足以下两个条件:
- 单调递减,即 ();
- 。 则该交错级数收敛。
- 余项估计: 若级数收敛,其和为 ,部分和为 ,则其余项 的绝对值满足 。
任意项级数
级数项可正可负,无固定规律。
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
对于任意项级数 :
- 绝对收敛: 如果取绝对值后的正项级数 收敛,则称原级数 绝对收敛。
- 条件收敛: 如果级数 收敛,而级数 发散,则称原级数 条件收敛。
基本结论
- 收敛性关系: 若级数 绝对收敛,则它一定收敛。反之不成立。
- 判别步骤: 判断任意项级数 的敛散性:
- 检验收敛的必要条件: 计算 。若极限不为 0 或不存在,则级数发散。
- 检验是否绝对收敛: 研究正项级数 的敛散性。若 收敛,则原级数绝对收敛。
- 检验是否条件收敛: 若 发散,需回到原级数 进行判断。若 是交错级数且满足莱布尼茨判别法,则原级数条件收敛。否则,通常认为是发散(考研范围内)。
- 级数性质:
- 绝对收敛级数的任意重排(改变项的次序)不改变其收敛性及和。
- 条件收敛级数经重排后,其敛散性可能改变,收敛时其和也可能改变。
- 若级数 条件收敛,将其中的所有正项按原来的顺序构成级数 ,所有负项的绝对值按原来的顺序构成级数 ,则这两个正项级数均发散。
- 收敛级数加减运算的敛散性结论:
- (绝对收敛级数) (绝对收敛级数) = 绝对收敛级数
- (绝对收敛级数) (条件收敛级数) = 条件收敛级数
- (条件收敛级数) (条件收敛级数) = 敛散性不确定 (结果可能为绝对收敛、条件收敛)
做题方法
-
选择题通常优先考虑必要条件()和绝对收敛(研究 ),快速排除选项。
-
解答题(判断敛散性)的通用思路和步骤:
-
第一步:检查收敛的必要条件。 计算 。若极限不等于 0 或不存在,则级数发散。这是最优先的步骤。
-
第二步:判断级数类型并选择主要方法。
- 正项级数:
- 首选比较审敛法的极限形式。通过等价无穷小或抓大头(只看分子分母的最高次幂项)的方式,快速找到一个合适的 p- 级数或几何级数 进行比较。这是最核心、最常用的方法。
- 当通项 含有阶乘 () 或指数的连乘时,优先考虑比值审敛法。
- 当通项 整体呈现 次方形式,如 ,优先考虑根值审敛法。
- 当通项容易看作一个单调递减的函数时,可考虑积分审敛法。
- 交错级数:
- 直接使用莱布尼茨审敛法,验证 是否单调递减趋于 0。
- 任意项级数:
- 先判断是否绝对收敛:即考察正项级数 的敛散性。若收敛,则原级数绝对收敛。
- 再判断是否条件收敛:若 发散,回到原级数 。如果它是一个满足莱布尼茨条件的交错级数,则原级数条件收敛。
- 正项级数:
-
-
级数求和的常用技巧:
- 公式法:直接套用等比级数(几何级数) 或已知的 p- 级数特殊值(如 )。
- 裂项相消法:将通项 分解为 的形式,写出部分和 进行对消求极限。常见形式如 。
- 转化为幂级数求和:
- 观察常数项级数的结构,看它是否为某个已知麦克劳林展开式在特定点 的取值。
- 常用的麦克劳林展开式有:
- 有时需要借助逐项积分或逐项求导得到目标级数对应的和函数。
-
重要技巧与补充:
- 等价无穷小替换是比较审敛法中的利器,但只能用于正项级数或判断绝对收敛性,不能直接用于条件收敛的判断。
- 泰勒公式是等价无穷小的进阶版。当低阶项相消时(如 ),需要用泰勒公式展开到更高阶,以找到第一个非零项来确定其敛散性。
- 放缩法:在比较判别法中,对通项进行适当的放大或缩小(如舍去分母中的次要项使分母变小,从而分数值变大),以构造一个敛散性已知的级数进行比较。